《淇河文化研究》第6卷

 

   

 

评论探讨 - 《谈谈研究淇河文化的态度》一文读后(二)
《谈谈研究淇河文化的态度》一文读后(二)
 
作者:姚慧明  加入时间:2011-12-3 19:58:43

淇河文化应该是鹤壁文化的总称

 

——《谈谈研究淇河文化的态度》一文读后(二)

 

谷云梦先生的《谈谈研究淇河文化的态度》中还有一段话:

 

三是要包容争鸣。包容就是大度,就是海纳百川,就是听得进不同意见。在淇河文化研究上可以争鸣。真理越辨越明。既要在鹤壁范围内形成包容争鸣的氛围,也允许全国各地的学者加进来,共同讨论。淇河文化是一种流域文化也好,是一种地域文化也好,还是一种淇河本体文化也好,都是相对而言的。有时她是广义的,有时她是狭义的。不是非要把淇河文化弄得包罗万象,什么都可以统吃。淇河文化研究会与鬼谷子研究会,以及将来可能还要成立的其他文化研究团体,不存在谁大谁小,谁领导谁的问题。正象黄河文化研究会或者中原文化研究会代替不了淇河文化研究会一样。在学术问题上,有时可能一个很具体问题的研究会是世界级的,而一个概念很大的文化研究会却是地方级的。鬼谷子文化研究就是这样。全国有鬼谷子文化研究会,但是全国不可能有淇河文化研究会。将来,殷商文化研究会可能会做成国家级,而淇河文化研究会可能还是地方级。在这个问题上,争谁大谁小没有任何意义。

 

文中谈的文化研究要“包容争鸣”的说法非常正确,所有有志于淇河文化的研究者,都应该采取这种态度。比如淇河文化研究中,在对“淇河文化”“鹤壁文化”“鬼谷子文化”等概念的认识上就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和争鸣。长期以来,笔者对这些问题也做过并正在做着学习研究和反复思考。这些概念,看起来似乎非常普通,非常熟悉,全鹤壁人几乎都耳熟能详,但实际上要真正统一对这些最基本概念内涵外延的认识,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上面所引用的一段文字就是明证之一。

笔者认为,“淇河文化”是流域文化概念,即淇河流域的文化。“鹤壁文化”是地域文化概念,即鹤壁市两县三区所在地域内的文化。二者的关系,拙文《也论淇河文化》里有段成文:

 

那么怎么理解“鹤壁文化”和“淇河文化”这两个概念的关系呢?一般情况下说起淇河文化,我们习惯地认为就是鹤壁文化,笼统地这样说这样理解也是可以的。因为鹤壁文化是淇河文化的主体,它博大深厚的文化主要隶属于鹤壁。淇河全长161.5公里,其在我市境内的长度近87.5公里,其上游还流经山西陵川,河南的林州、辉县。淇河在这三个地域境内各自分别的长度,远不如我市。且我市境内的淇河河段属中下游,是历史文化内涵最丰富的河段。还有学者认为:殷商以至春秋战国时代,是淇河最阳光灿烂的青春期,扮演青春故事的舞台,不在它的上游,而在它中下游80多公里之内的地段,太行山东麓广阔的冲积平原,即鹤壁市境内的两县三区,地标城市便是朝歌(今淇县)。可以说淇河这条文化河的文化内涵的重心河段在我市境内,这是明白无误的。所以习惯地称淇河文化就是鹤壁文化是可以理解的。但尽管如此,“淇河文化”和“鹤壁文化”两个概念并非同一概念,即二者不完全相等,它们是属种关系,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不应等同视之。因此,严格地说,“淇河文化就是鹤壁文化”的表述是不正确的。淇河文化是淇河流域的文化。鹤壁市市域是淇河流域的一部分,鹤壁文化是淇河流域文化的一部分,既然淇河流域大于鹤壁市域,淇河文化的外延应大于鹤壁文化。“鹤壁文化是淇河文化”,这里的“鹤壁文化”是全称概念,而“淇河文化”是特称概念。这种表述的含义是“全部的鹤壁文化是淇河文化的一部分”,这显然没错。如颠倒过来说“淇河文化是鹤壁文化”就不对了,因为这种表述里的“淇河文化”成了全称概念,而“鹤壁文化”是特称概念,这种表述的含义是“全部的淇河文化是鹤壁文化的一部分”,显然不对。尽管鹤壁文化是淇河文化中比重最大最重要最灿烂的一部分,也不是其全部。

 

不知道对“淇河文化”与“鹤壁文化”两个概念的关系说清楚了没有。

 

用“淇河文化”来表述“鹤壁文化”,也摘录笔者《也论淇河文化》一文里一段话:

 

淇河是鹤壁文化标识和象征,鹤壁文化自然被称为“淇河文化”。中国配得上以水系和水域来命名的区域文化除了黄河长江外并非很多。淇河的名字有幸被拿来命名鹤壁地域文化,这是淇河的骄傲和荣幸,也是鹤壁的骄傲和荣幸。

 

    淇河文化概念的提出是近十年里的事,提出这一概念是一项具有战略眼光和认识高度的重要决策。我市(2001年底召开第一次淇河文化研讨会)先后召开的几次淇河文化研讨会上,很多专家学者对淇河文化这一概念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做过充分的肯定认可,对此概念的性质、本质、内涵、外延及其积极意义也有了较全面深刻的论述。淇河文化这一概念抓住并突出了鹤壁区域文化的最显著最典型最核心的标识特征,是对鹤壁市的区域文化最感性化诗意化的表述。十年来,国内及我市的不少学者专家对淇河文化这一概念不断进行深入的探索研究,认识也日趋加深和完善,并逐渐形成一些共识。

 

鹤壁文化就是淇河文化,这应是现在研究鹤壁文化人最基础的共识,如果不同意这一点,那就无法共同讨论问题。鬼谷云梦先生的《谈谈研究淇河文化的态度》一文,从题目看,显然是有这种共识的。但其文中又说“淇河文化是一种流域文化也好,是一种地域文化也好,还是一种淇河本体文化也好,都是相对而言的。有时她是广义的,有时她是狭义的。不是非要把淇河文化弄得包罗万象,什么都可以统吃。”显然让人读了不得要领,越读越糊涂。“淇河文化”本身只能是“流域文化”的表述,它可以拿来表示鹤壁地域文化,虽然流域本质上也是地域。怎么又出了个“淇河本体文化”,“广义”,“狭义”,真不知这些概念的外延内涵怎么界定,更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再看“非要把淇河文化弄得包罗万象,什么都可以统吃”这句话。如果承认鹤壁文化是淇河文化,那么在鹤壁地域内谈到文化,淇河文化天经地义就应该“包罗万象”“什么都可以统吃”,这还有什么异议吗?

 

再看“淇河文化研究会与鬼谷子研究会,以及将来可能还要成立的其他文化研究团体,不存在谁大谁小,谁领导谁的问题。正象黄河文化研究会或者中原文化研究会代替不了淇河文化研究会一样。在学术问题上,有时可能一个很具体问题的研究会是世界级的,而一个概念很大的文化研究会却是地方级的。鬼谷子文化研究就是这样。全国有鬼谷子文化研究会,但是全国不可能有淇河文化研究会。将来,殷商文化研究会可能会做成国家级,而淇河文化研究会可能还是地方级。在这个问题上,争谁大谁小没有任何意义。”这又是一段糊涂话。

 

鬼谷子文化只能是鹤壁地域内的一种文化,它不可能用来表述鹤壁文化,而鹤壁文化全属淇河文化,难道鬼谷子文化可以不属于淇河文化吗?拙文曾有一段表述“鹤壁的所有文化包括鬼谷子军事文化和民俗文化在内,都应属淇河文化范畴。尽管鬼谷子军事文化和民俗文化是我市文化领域的重头戏,但它们与淇河文化也不是同一层次的概念,而仅是淇河文化的一部分,淇河文化与鬼谷子军事文化和民俗文化也属于属种关系的概念,与前文谈到的“诗河、史河、文化河”三个概念的表述方式具有类同的逻辑问题。

如果承认鬼谷子文化属淇河文化,那么自然淇河文化研究会与鬼谷子文化研究会并立的现象就是一种不文化或缺失文化的畸形现象。去年,鹤壁市淇河文化研究会正在筹建时,又获悉鹤壁市筹备成立鬼谷子文化研究会并招募会员的启事,笔者在鹤壁政府论坛上先后两次留言:

2010-4-2《惊闻鬼谷子文化研究会成立》:

目前由我市原政协主席李福州牵头的淇河文化研究会正在筹建中。意外地获知又要成立鹤壁市鬼谷子文化研究会,实在令人吃惊!鬼谷子文化研究会是由谁牵头的呢?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淇河文化研究会与鬼谷子文化研究会是平级的,还是父子关系?按说在鹤壁所有的文化应都属于淇河文化范畴,鬼谷子文化自然应是淇河文化的一个分支,鬼谷子文化研究也理应作为淇河文化的一个专业研究分支。弹丸之地的鹤壁市,人才和智力资源都是有限的,何必立那么多山头呢?研究会长是多大的官?吸引力难道有那么大吗?这样做只会离散有限的人才和智力资源,不利于形成文化研究的凝聚力。在淇河文化研究会尚未成立的时候,又冒出来一个鬼谷子文化研究会,实在是一个错误决策,望我市的有关领导三思。”

2010-11-11《对我市新成立的两个研究会的看法》:

我市在淇河文化研究会成立不久,最近又成立了鬼谷子文化研究会,这是我市重视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要措施。


   
但我认为市有关文化管理部门和有关领导,或由于对我市的文化标识和我市地域文化的名称缺乏起码的常识,以致对成立民间文化研究组织缺乏科学的统筹考虑。


    淇河应是我市的首选文化标识。十年前,我市文化就被命名为淇河文化,事实证明这是我市有关文化部门非常英明非常有远见的文化决策。十年来,在党的正确路线指引下,在市领导的关怀重视下,淇河文化的研究工作不断深入,研究成果不断涌现。淇河文化在全市、全省和全国范围内都受到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的关注。鹤壁市淇河文化研究会终于应运而生,这是我市文化建设工作中的大事、喜事。它使我市的地域文化研究工作改变了长期的、民间的、自发的、无序状态,使淇河文化的研究工作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大好局面。


    既然鹤壁文化已被命名为淇河文化,那么鹤壁地域内的所有文化无疑全部属于淇河文化范畴鬼谷子文化也不应例外。那么鬼子文化的研究工作显然应隶属于淇河文化研究工作的范畴之内,在鹤壁市这个文化区域内,怎么能无视已经成立的鹤壁市淇河文化研究会于不顾,竟然能另立山头,又成立一个鹤壁市鬼谷子文化研究会呢?现在看来两个研究会显然不是父子关系,而是兄弟关系。鹤壁文化应该是一个文化系统,不应一分为二。再说鹤壁文化中的一部分怎么能与整个鹤壁文化抗衡呢?实在不知我们的有关领导和文化部门是怎样考虑这一问题的。


   
或说为了便于两岸文化交流,有必要成立一个与台湾对应的文化研究组织。这一考虑完全没有错,成立鹤壁市鬼谷子文化研究会非常有必要。但它应该隶属于鹤壁市淇河文化研究会,应属于其下的一个专题研究会,这同样不影响两岸交流,且名正言顺,何乐而不为呢?!为什么反其道而行之呢?!

 

 

 

至于“黄河文化研究会或者中原文化研究会代替不了淇河文化研究会”,那是自然的事,但这超出了我们讨论问题的范围和条件。我们谈论问题,必须有同一范围条件的前提。我们的范围条件是在鹤壁市,谈论淇河文化与鬼谷子文化同时成立两个研究会的问题。



 

 
     
《谈谈研究淇河文化的态度》一文读后(二)

河南省鹤壁市《淇河文化研究》网         站长:姚慧明       电话  0392-2181169    电子邮箱: yhm450217@tom.com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 不得复制、翻印、镜像!

ICP0902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