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文化研究》第6卷

 

   

 

评论探讨 - 与《朝歌文化研究漫谈》商榷
与《朝歌文化研究漫谈》商榷
 
作者:hbyhm  加入时间:2011-11-17 12:58:47
     以下内容本是《朝歌文化漫谈》一文后的留言,由于留言框的设置仅仅200个字,只好单独发在这里。
 
    1、“朝歌文化”“淇河文化”两个概念同时出现,什么关系?
 
    2、副题“恢复朝歌晚商古都地位 厚重鹤壁历史文化内涵”中的“恢复”、“朝歌晚商古都”与“厚重”我觉得使用不当。
 
    这里“恢复”改用“确立”好些。其实朝歌为殷商古都在淇县人或者大多鹤壁人心中从未改变过,再者,否认朝歌古都也只不过是在某些历史学家甚或是某些历史界权威那里曾经有过的历史现象,但并未有什么诸如权威部门红头文件之类的板上钉钉的铁定之论,何况即使有这样的红头文件,像这样的历史问题,又能够定论得了吗?!所以对“朝歌古都”地位的史实,应该说只是有人的认识有些动摇、糊涂、怀疑或否定而已,谁能说清楚“朝歌古都”地位在此之前已经不存在了,或不存在过?且以什么为标志?
 
 “朝歌古都”可以说,因为朝歌确为古都。“晚商古都”不宜说,因为不存在对应的“晚商今都”,“晚商”本身即是古的东西,不必再用“古”。说成“晚商纣都”、或“晚商帝都”、“晚商都城”是否更合适些。
 
 “厚重”原为形容词,在“厚重淇河文化内涵”里,它成了“使动词”,古汉语中这种现象很普遍,但现代汉语中很少这样用。再者,文化厚重与否,往往是以往的已经客观存在的事实,这种厚重只需要我们去整理发掘研究认识,要“使”之厚重不是不可以,而并不是很容易的事。建议改为:确立朝歌晚商都城地位,深入研究淇河朝歌文化。
 
   3、“用商周历史文化元素为鹤壁新城增添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朝歌古都地位的确立”与 “武王伐纣、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大赉于天下”从鹤壁大多数人的感情来说,这可能不是一回事。采纳这一建议,恐怕需要时日。如果是挖掘整理有关卫国的历史人物和事件,那会是另外一种情况。
 
 “可以考虑在拟建的大赉店遗址公园建设武王伐纣纪念碑”(您的这一想法很奇特新鲜,我的感觉,这一建议恐怕是百分之百不可能被采纳的!朝歌人,包括今天大多数鹤壁人,无论无何不可能对周武王有感恩戴德或赞赏的感情的。)
 
 4、“朝歌是四代商王的都城”的史料依据是散佚文献的引注文字(《竹书纪年》、《帝王世纪》、《括地志》是否已被史学界正式判为纯正的“伪书”?是否其中的所有内容全为“伪”史料?不然“……帝乙复济河北,徙朝歌,其子纣仍都焉”这句话为什么就必须否定呢?科学即是证伪,证伪恐怕也不是很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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