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河文化研究》网        淇河文化研究第二卷(2007)

 

保护淇河要有文化意识

作者:周晓峰

      (2007-4-16 11:07:06) 
       听说有淇河保护组织,我很赞成。对那些污染水源、非法捕鱼、破坏环境等违法事件应于严厉处置。但我觉得保护淇河要有文化意识。比如鹰船捕鱼还是要保留的,鹰船捕鱼是淇河一景,也是文化。甚至是濒临灭绝的文化。育雏鹰、养训成鹰、放鹰捕鱼、鹰船漂流都是一门技术,是淇河文化中非物质遗产的组成部分。申请遗产保护都有价值,怎么能把他消除呢?按照我的想法,不但不能打击限制他们,还要保护他们,让这门技术流传下去,让这种文化保存下来。如有可能,在他们生活困难的时候,还要给予他们补助,甚至是养起来,那才叫有文化意识,有文化气派。 

     (下面是作者在鹤壁市政府网站上的留言)
     [周晓峰] 留言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2007-5-14 15:35:01   
     报载有淇河保护组织在淇河执法,我很赞成。对那些污染水源、非法捕鱼、破坏环境等违法事件应于严厉处置。但将一些从事鹰船业的河民也于以打击,甚至把鹰船损毁,似有不妥。我觉得保护淇河要有文化意识。比如鹰船捕鱼还是要保留的,鹰船捕鱼是淇河一景,也是文化。甚至是濒临灭绝的文化。育雏鹰、养训成鹰、放鹰捕鱼、鹰船漂流都是一门技术,是淇河文化中非物质遗产的组成部分。申请遗产保护都有价值,怎么能把他消除呢?按照我的想法,不但不能打击限制他们,还要保护他们,让这门技术流传下去,让这种文化保存下来。如有可能,在他们生活困难的时候,还要给予他们补助,甚至是养起来,那才叫有文化意识,有文化气派。当然,对他们的错误,如电鱼或炸鱼,给予必要的批评和教育甚至是处罚,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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