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文化研究10

淇河文化研究  第十卷 2015年
     

 

文史资料 - 鹤壁史话——鹤壁地区的古代民居(二十四)

鹤壁史话——鹤壁地区的古代民居(二十四)
 


作者:郭长敏  加入时间:2015-9-12 23:00:37

2015年9月12日 18:20:53 

         住宅是古代传统建筑物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古代建筑物中出现最早、使用最多的建筑类型。由于各地的地理气候条件和生活方式不同,地位不同,因此各地的民居风格和形式也不尽相同。 

 

现在鹤壁留存的古代民居,大都是明清时期的建筑,由于所处我国北方地区,寒冷多风,因此它的共同特点是,房屋建筑多取正南正北方向,庭院比较宽大,墙体、墙顶比较厚重,以充分接受日照,避免寒风的袭击。但是,由于在区域地理环境上,又有山区、丘陵、平原之分,因此在民房的建筑风格和形式上又由于家庭地位的悬殊,而有所不同。经济富裕的大户人家,房屋形式多为起脊瓦房和楼房。其格局讲究:上房(一般称北屋为堂屋或主房)带前檐(五间或三间)房屋要高,管东西两陪房(三间),称五管三,或三管三。如上房对面再盖一座,则称“四合头房”。在外做官的、做生意的、经济实力更强盛的,有二、三、四进院者,最后一座主房为最上房,余皆穿堂而过,谓之过厅,过厅后门前方竖有木屏风,谓之“隔扇”。连接在一起,同在一条中轴在线,凑够九门,谓之“九门相照”。上房或过厅房脊多有瓦兽装饰,称“五脊六兽”。在明清时代,有官职者,还另有金属物装饰。起脊瓦顶大门多为面阔一间的“出头大门”。明清以后至抗日战争前夕,战争频繁,政局动荡,兵匪作乱,一些财大气粗的富裕人家,纷纷建立楼房(多为二至三层)进行防卫。顶层筑有雉堞,作为防卫掩体。

     中等人家,一般为普通瓦房(不搞“五脊六兽”),讲究上房柱头略高,陪房柱头低于上房。格局五管三或三管三,很少“四合头房”,但都要打下院墙,一户一个单元。大门一般为小型门楼或过道门楼,迎门的地方建影壁墙。后来,也有建盖楼房者,以防乱匪,还喜欢建盖一所灰浆炉渣平顶房,以后曝晒粗食和干菜等。

 贫困人家,只讲庇身之所,一般也只能居住泥抹棚、草房之类,基本上无上房、陪房之讲究。但一般都用泥土堆成一道院墙,自成一户。

鹤壁地区古代民居的特点:一般以单独四合院居多。它的布局不但体现了封建宗法制度对住宅的影响,同时也反映了北方住宅对尺度与空间的安排已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它的建筑特点是对外隔绝,形成一个封闭性的小天地;对内严格区别尊卑老幼,构成小与大、内与外的一进或几进庭院;在布局上讲究中正对称、正南正北。从风水和气候条件考虑,大门的方位一般南向,位于整个住宅的东南。地位高的人家,大门采用屋宇式(有门屋),地位低的人家采用墙垣式(无门屋)。大门外设照壁,入门迎面设影壁,影壁前置石台花草或写个“福”字,或雕刻“喜鹊登枝”此类。入门折西,则为前院,院子很浅,用作门房、客房,还有隅角物小院。前院与里院,以门隔开,外人不得进入。里院由正房和两侧耳房、东西厢房构成长方形庭院,是院主人一家生活起居的天地,正房由长辈居住,厢房由晚辈居住。院中栽花种树,养鱼养鸟,构成人与自然融洽相处的氛围。正房以北有时另辟小院、布置厨房仓库及仆役室,称为“后罩房”。



 
     
鹤壁史话——鹤壁地区的古代民居(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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