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浚县---(第一卷)
 
   
       
于谦后裔繁衍地——浚县于村
  作者:马金章 上传时间:2007-4-26  
       

    据于氏宗谱记载:浚县卫贤镇于村于氏家族是明代政治家、军事家、民族英雄、兵部尚书于谦(《明史》卷一百七有《于谦传》)的后裔。五百年前于谦之子隐居娘子关下深山井陉县南峪村,留有三子:于有道、于东道、于南道兄第三人。成化年间(1486年),因生活所迫,于有道迁往白龙庙(今井陉县于家村),于东道留南峪村,于南道迁浚县谭城(今于村。相传东汉末袁绍之子袁谭、袁尚在此屯兵,故称谭城)。自于南道迁浚县至今,于姓已繁衍24代,全村于姓近1500余口。于南道二、三、四子分别迁往长垣、砀山、黄河南定居。其长子于稳后代除在于村繁衍外,还迁往本县新镇镇于庄、兰庄、新镇集、西郭村;卫贤镇裴村、山西村,外迁中牟县等地。南峪村于氏家族现有170余口。于家村于氏家族1600余口,从于家村外迁至井陉县水窑、尘洼村、山西平定县、浑源县等地于氏后代有数千人。据估算,于谦后裔今在万人以上。而河南省浚县于村和河北省井陉县于家村是于谦后裔最集中,人口最多的地方。

    源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浚县》一书

              ·相关衔接·

                于谦小传

    于谦(1398-1457),明代浙江钱塘人,字廷益。历任监察御史、兵部右侍郎、都御史、巡抚、兵部左侍郎、兵部尚书,至今仍脍炙人口的诗歌《石灰吟》的作者。

    于谦能诗,大约还在少年时代,他就曾以这样的诗句抒发过自己的襟怀:拔剑舞中庭,浩歌振林峦。丈夫意如此,不学腐儒酸。当时,这个少年已被器重为“他日救时宰相”。

    于谦于永乐十九年(1421年)举进士,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宣德元年(1426年),汉王朱高煦发动叛乱,宣宗御驾亲征。于谦在扈从中,以胆识过人,初露头角。次年,以巡按御史出按江西。三年后,升授兵部右侍郎兼都御史。这一年(宣德五年),明朝设立“巡抚”,做为最高地方行政长官,其职权在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三司之上。三十三岁的于谦首批膺选,此后,巡抚河南、山西达十九年。

    在巡抚任上,于谦先后平反冤狱数百起,倡建尚义仓和平准仓多处,并督率官民增筑黄河堤障,以防水患。正统十年(1445年),山东、山西、陕西的饥民成批流入河南,多达二十余万。根据当时明朝的法令,地方官应当把没有“路引(通行证)”的饥民,按照“逃户周知册”遣返回乡,以追索税粮。可是,对于流民,于谦竟然甘冒“有违国法”的罪名,奏请拨发河南官仓的存粮八十余万石进行赈济。同时,他又在附近州县予以安置,或新编里甲;或散插乡都,新编民户共七万有余,并且拨给一批境内荒田及黄河退滩地,酌量散发种籽、耕牛,使灾民得以生产自救。

    于谦虽然在河南、山西地方任职,但当他得知“陕西诸处官校为民害”,就上疏参奏,使这些害民的官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当他了解到大同沿边的镇将把大批“军屯”田地据为私产,就依法夺回,作为官田,“以资边用”。

    由于于谦办了这样一些事情,老百姓把他视为当代的“包公”,称他为“于龙图”。有的州县还建立了“生祠”,为他祝福。

    当时,正值有名的贤相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执政内阁,雅重于谦,不断给予支持。可是那些惯于受贿的“诸权贵人”,对于谦这位“封疆大吏”,却另有“期待”。谁知道,于谦每次议事京师,总是“空囊以入”,使人大失所望。也有好心人劝告于谦说:“你虽然不愿送金宝,攀附权贵,至少总得带上点土特产,如合芗(线香)、干菌(蘑菇)、裹头(丝帕)这样的东西才好。”于谦哈哈一笑,举起两袖说:“带有清风!”事后,他戏作一绝,诗曰:

    手帕蘑菇和线香,本资民甲反为殃。猜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阎阎话短长.一时远近传诵,成为佳话。

    正统元年(1436年),朱祁镇即位,是为明英宗。这个少年皇帝“童騃骄纵,荒嬉无度”,宦官近侍投其所好,恩宠日深。正统七年以后:军国大权就落到王振的手里。

    王振是个粗通文墨的奸佞无耻之徒,他早年科场落第,曾充任某县教官,后犯罪应当充军,适逢内宫需要阉人,就自宫献身,当了太监。因为他有些文化,在宫里教过太子朱祁镇认字,朱祁镇继位以后,他就掌握了司礼监。明朝的司礼监非同等闲,它是宦官二十四衙门之首,既统管仪礼、刑名、提督东厂(特务机关),又掌管内外奏章、御前勘合。更重要的还代替皇帝“朱批”内阁大学士(相当宰相)的“票拟”。这样的制度自然会给宦官弄权大开方便之门。因此,王振得以“恃宠挟恩,夺主上之威福;怀奸行诈,紊祖宗之典章;每事不由于朝廷,出语自称为圣旨”,“卖官鬻爵,诛杀无忌”。一时形成宦官专权的局面。

    朝廷如此,身为地方官的于谦自揣缺乏“回天之力”,曾不禁拊膺叹曰:“此一腔热血,竟洒何地!”

    不久,于谦入朝,推荐参政王来等接替自己的职务。王振得知以后,竟以“久未升迁,心怀不满”的罪名,把于谦下到三法司,判处死刑。关押了三个月,幸被释放,降为大理寺少卿。这时“山西、河南吏民伏阙上书,请留谦者以千数”,周、晋诸王也为他讲了些好话。这样,于谦才官复原职。

    正统十三年(1448年),于谦调任兵部左侍郎。第二年秋天,瓦刺首领也先大兵南侵。

    瓦剌(也称斡亦刺、厄鲁特)是我国蒙古族的一支。永乐初年,也先的祖父马哈木被明朝封为顺宁王以后,瓦刺与中原往来不断。正统年间,瓦刺势力逐渐强大,而明朝国政日非’边防策弛,瓦刺就成了明朝北方的严重威胁。

    正统十四年(1449年)春,也先派使者二千人到北京贡马,虚报为三千以图冒领些“凛饩(供应)”。王振发见后,大发雷霆,在不准领之外,又把马价削减去五分之四。也先听到以后,十分忿怒。七月,兵分四路,向辽东、宣府、大同和甘州大举进攻。边报传来,王振根本提不出妥善的对策,却希图挠幸取胜,冒滥边功,以乘机加重自己的威福。因此,极力怂意明英宗御驾亲征。此议既定,朝野震惊。事出仓促,危如垒卵。于谦和兵部尚书王直等人伏阙谏止,遭到驳斥。七月十六日,朱祁镇和王振率领大军从北京出发。八月初一,进入大同城。当时明军的处境十分险恶,朱祁镇又仓促回师。八月十五,当撤退到土木堡狼山一带(今河北省怀来县境),瓦刺铁骑四面袭来,明朝的五十万兵马全军覆没,朱祁镇作了俘虏。王振被护卫将军樊忠一锤砸死在乱军之中。这就是历史上的“土木之变”。

    明朝建国八十多年以来的空前危机,使朝野大震,不知所措。已经把妻、子送回南方的徐理,借口“星象有变,天命已去,”倡言南迁。于谦挺身而出,厉声怒叱:“言南迁者,可斩也。京师,天下根本,一动则大事去矣;独不见宋南渡之事乎!?”经过这番争论,坚守北京的决策才确定下来。接着,两京、河南,山东等地的军队陆续调到,防御的部署也大体就绪,人心稍微安定下来。这时,于谦升任兵部尚书。九月,监国的郕王(朱祁镇的弟弟朱祁拯)即位,是为景帝。十月,也先挟明英宗直捣北京。主将石亨主张尽闭九门,以避其锋。于谦以为不可。他分派诸将,率二十二万军队,列阵于九门之外,自己“率先士卒,躬提甲胄”,设营德胜门外迎敌。也先连续向德胜门、西直门,彰义门猛攻,全来得逞,撤到土城(元大都残留城址)。这时,“居民弃屋,号呼投石,哗声震天”,也先败走。这次也先兵临城下,本以为北京旦夕可破,及至见到明军严阵以待,连续攻击,一再受挫,就打算以送还朱祁镇为条件,约于谦、王直等出城“议和”,以期“索金帛以万万计”。于谦看清了也先这种“议和”的图谋,不加理睬。

    景泰元年(1450年)正月开始,也先不断进攻宁夏、大同、万全等地,都未取胜,屡次提出“议和”,也未如愿。但是也先不断扬言的送回“上皇”,在明朝大臣中却引起了反响。许多人主张赶快讲和。当时只有于谦力排众议,认为“社稷为重,君为轻”。三月,参将许贵又报告,北边来了三个人,要求朝廷讲和,并建议多送些金帛给也先。于谦说:“前遣指挥季铎、岳谦往,而也先随入寇;继遣通政王复、少卿赵荣,不见上皇而还,和不足恃,明矣。”他继续指出:“万一和,而彼肆无厌之求,从之则坐敝;不从则生变,势不可和。(许)贵为介胄臣,而惧怯如此,何以敌忾!法当诛。”从此边将人人主战守,无人敢再侈谈议和,士气为之大振。

    七月,也先看到明朝边防日渐强固,愈发难以兵戎取胜,同时在瓦刺内部,也先和脱脱不花、阿刺知院的矛盾也日渐尖锐,而他手中的“上皇”不仅不再是可居的奇货,实际上已变成累赘。所以,决意罢兵,送回朱祁镇。随即派使者五人到北京,与明朝讲和。这时,大臣们一再奏请迎接上皇。景帝朱祁钰却很不高兴,他满面怒容地说:“朝廷因通和坏事,欲与寇绝。”“我非贪此位,而卿等强树焉。今复作纷,纭何!”一时群臣惶恐,不知所对。于谦从容说道:“天位已定,宁复有他!顾理当速奉迎耳。万一彼果怀诈,我有辞矣。”景帝的面色才平和下来,说:“从汝,从汝。”这年八月十五,明英宗回到北京,正好是“土木之变”一周年。随后,明朝与瓦刺的关系又“化干戈为玉帛”,贡使络绎,贸易不绝。《明史》作者评论道:“卒奉上皇以归,(于)谦之力也。”

    在“土木之变”爆发的危急关头,于谦身系朝野安危,爱国忘身,但他“至性过人”,从来“口不言功”,“自奉俭约,所居仅蔽风雨”。皇帝在西华门附近赐他一所大宅第,他说:“国家多难,臣子何敢自安。”坚决辞让不受。保卫北京的胜利,石亨功劳次于于谦而得了世侯,有些内愧,因此上书推荐于谦的儿子于冕。皇帝诏于冕到京的诏书已下,而于冕辞谢不来。于谦说:“国家多事,臣子义不得顾私恩,且(石)亨位大将.不闻举一幽隐,拔一行伍微贱,以裨军国,而独荐臣子,于公议得乎?”坚决表示:“决不敢以子滥功。”

    景泰八年正月初,明景帝重病不起。当时太子未立,朝廷内外惶惶不安。十六日夜,在石亨、徐有贞等人的策划下;产生了“夺门之变”。十七日破晓,上皇朱祁镇重登宝座。正午,传旨逮捕于谦、王文下狱。次日,明英宗朱祁镇、石亨、徐有贞等进行“廷审”,诬陷于谦、王文谋逆。但是,“所司勘之无验(没有证据)”,石、徐异口同声说:“虽无显迹,其意则有。”于是以“意欲”二字定了案。王文愤怒已极,双目圆睁如炬,争辩不已。于谦笑着对他说:“辩,生耶?无用。彼不论事有无,直死我耳!”天顺元年(1457年)正月二十二日,白发苍苍的于谦,在北京的东市,被杀头“就义”,时年六十。同时,妻、子被发配边疆。抄家时,发现于谦“家无余资,萧然仅书籍而已”。史书记载:“公被刑之日,阴霾翳天,京郊妇孺,无不洒泣,行路嗟叹,天下冤之。”

    天顺三年(1459年),于谦的遗骸被运回家乡。西子湖头,三台山麓,筑起了一座新坟,这座坟墓犹如一座壮丽的纪念碑,和岳飞墓遥相对应,为如画的湖山,又添了几分悲壮豪迈的英雄气魄。清人袁子才有诗道:

    江山也要伟人扶,神化丹青即画图。赖有岳于双少保,人间始觉重西湖。于谦的一生,坚定地实践了自己诗中的誓言:

    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源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浚县》一书

 

   
       
 

河南省鹤壁市《淇河文化研究》网---- 浚县栏目        站长:姚慧明   毛冰雪

电话:  0392-2621230    电子邮箱: yhm450217@tom.com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 不得复制、翻印、镜像!     设计策划:毛冰雪  郑厚德      运行管理:淇县之窗网站

豫ICP备05000447号         豫公网安备 41062202000003号